原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公告_曲阳格林勒斯检测_曲阳土壤检测_曲阳二恶英检测_曲阳土壤45项检测_曲阳场地调查_曲阳土壤污染隐患排查_曲阳地下水检测_曲阳二噁英检测_曲阳场调土壤检测_曲阳固废检测--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原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公告_曲阳格林勒斯检测_曲阳土壤检测_曲阳二恶英检测_曲阳土壤45项检测_曲阳场地调查_曲阳土壤污染隐患排查_曲阳地下水检测_曲阳二噁英检测_曲阳场调土壤检测_曲阳固废检测--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公示公告技术资讯

联系方式

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118-7665
E-Mail:service@gelinlesi.com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全路59号
公示公告

原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 115739 次

原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无锡市惠山区西漳镇牌楼村,总面积约3200m2,历史上主要为无锡市振东助剂厂(1986年~2020年4月),后续仍为工业用地(M),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类型。
受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委托,无锡英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
污染识别
(1)2021年8月,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分析可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主要为西侧原辛烷基酚车间、中部原粘合剂车间、南侧原空油桶库和胶水成品库、东侧原辛烷基酚成品库和西北侧原空桶库。
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地块内仓库为水泥地+环氧地坪,其他区域均为水泥地,地块内仅有原辛烷基酚车间和厂区内道路部分地面有开裂,该区域特征因子存在下渗的可能。地块历史存储有毒有害物质为苯酚,位于西侧原原料仓库内,防渗情况良好。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生产废水产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现场踏勘时未闻到可疑气味(采样时发现西北侧空桶库和胶水固废库存在异味)。地块内生产粘合剂和辛烷基酚过程中可能会涉及水解、还原、聚合等化学反应,可能使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受到pH、硫酸盐、苯酚、苯并[a]芘、苯并[a]蒽、1,2-二氯丙烷、石油烃等污染。
(2)项目地块周边相邻500m范围内企业,主要存在6家企业,主要进行粘合剂、混凝土、针织服装等生产,存续期间可能使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环境受到pH、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苯并[a]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三丁基苄酯、石油烃等污染。
为了摸清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是否存在污染,现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初步采样工作。
调查工作
(1)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包括1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包括1个对照点);采样深度为6.0m,共采集27个土壤样品、5个地下水样品、1个设备淋洗样、2个运输空白样(1土1水)和2个全程序空白样(1土1水)。
(2)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必测、表2中10项SVOCs、pH、石油烃、苯酚共计58项。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在土壤检测指标的基础上,加测硫酸盐,共计59项。
(3)土壤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二类用地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其中未涉及的监测因子评价标准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选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其中未涉及的监测因子评价标准参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pH在7.79~8.24范围内。7项重金属(铬(六价)、砷、镉、铜、铅、汞、镍)中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二氯甲烷最大检出浓度为S1-4(5.5-6m)点位(1.9μg/kg);氯仿、氯甲烷、1,2-二氯丙烷、1,2,3-三氯丙烷、苯最大检出浓度均为S4-3(3.5-4m)点位,分别为氯仿(1.2μg/kg)、氯甲烷(2.0μg/kg)、1,2-二氯丙烷(1740μg/kg)、1,2,3-三氯丙烷(12.6μg/kg)、苯(2.3μg/kg),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仅在S4-1(0-0.5m)中有检出,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检出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监测因子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pH值在6.8~7.2范围内,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18-2017)中Ⅳ类标准;7项金属(铬(六价)、砷、镉、铜、铅、汞、镍)中砷、铜、铅、镍有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VOCs27项、SVOCs21项、挥发性酚类均未检出;石油烃检出率为100%,检出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环境质量分别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工业用地(M)等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我们的实验环境
原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们的资质优势
原无锡市振东助剂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推荐检测项目
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20044417号-1
配制酒检测食用菌检测环境影响评价检测咖啡类饮料检测鱿鱼检测烧麦检测蜂蜜制品检测茶叶及茶制品检测农副产品检测蔬菜检测